第(3/3)页 而且就上述四个条件看来,前三条都没问题,甚至在很多限购限贷的地方,条件更苛刻,到哪第四条就有点过了。 买了房子,房子就是自己的,凭什么不让出租不让转售? 不过对此律师给出了合理的解释,因为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,且按照契约精神,如果同意购买并签署相关条款的合同,视为双方达成协议,法律并不禁止。 也就是说,买了低价房,承担相应责任,属于一个愿卖一个愿买。 虽然条件设置看上去很美好,但朱建华依然不抱希望,而且诚恳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:“首先关于自有住房的问题,我们没有条件进行审核,只能看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。很多人有多套房,却不一定在自己名下。所以这个证明很不靠谱。” “没事,我会逐一面试每个购房者,既然说了要求没有住房,定然不能让人钻了这个空子。”宋谦信心满满。 他当然可以信心满满,因为每个人的财富,如今他看一眼就能知道,除非财神爷都把他的财富给漏了,否则想要隐瞒,那是没可能的。 朱建华有些莫名,毕竟卖房子又不是招人,难道面试谈几句话就能知道外面有没有房子? 不过没有当场质疑反驳,而是说了第二条:“然后就是转租和转售问题,一旦房子到手,这个根本无法控制。转售好一点,可以在所有权上加一点限制,但出租的话,如果不走中介不用合同,就是神不知鬼不觉。按照金庭御府的地段,90平的房子一个月的房租可以高达一万元。” “三百多万的房子,一个月利息也不止一万吧?”宋谦反问道。 “问题是房子会涨价啊,能保值增值。” “如果转卖要补1.4倍市场价的差价啊,增值了还不是让我们赚了?” 等一下! 朱建华有点被绕晕了,他需要好好捋一捋。三百万买的房子,一个月可以收房租一万块,若干年市场价,哦不,现在的市场价就是五百多万,然后他需要按照七百万的价格,向公司补四百万的差价,才能出售。 嗯~~~如果可以成立,确实没人这么傻。 既然如此,就推出去看看效果了。 于是,按照宋谦的这个标准,还有这个均价,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网站上,很快就发出了通告。 并且为了让条件更通透,购房协议样本也被提前放了上去,其中关于不准对外出租以及转售补差价的条款,醒目的加粗加黑。 第(3/3)页